(1)让个人违规付出更高代价。由中外对比,发现在德国违规会影响到个人一生的诚信记录,从而比遵守规则的人更难贷款,也要支付更高的贷款利息,因此,德国驾驶员根本不敢违规,谁也不愿意因小失大。如果我国能借鉴于此,深化因违规产生对个人的不良影响,将惩罚不仅停留在罚款、扣分这一层面,驾驶员必会考虑违规违法成本,而更加规范驾车行为,从驾驶员的角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2)加大执法力度。比较国外,我国当前的违法成本并不算高,所谓“史上最严”也只是中国史上最严。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针对驾驶员要提高违法成本,不仅仅是合理地修改罚款和扣分标准,从巴西对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的检测标准比国际通行标准严苛得多,英国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O年内不核发驾照,日本处罚醉酒驾驶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等处罚措施可以看出,在严格规范违规行为方面我国仍有上升空间。另一方面,一些交通民警业务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在处理少数严重违章和肇事者时因为私情而过于宽宥。有些地方交通管理的观念和措施跟不上迅速变化的形势,事故防范体系不健全,缺乏严格的管理。因此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规政策迫在眉睫。
(3)促进国际合作。“道路安全1O国项目”(RSIO)是一个为期5年的项目,由美国布隆伯格基金会出资赞助,于2010年启动。该项目的目标是帮助包括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埃及、柬埔寨、越南、缅甸、墨西哥和肯尼亚等10个中低收入国家的政府部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参加国际项目,促进国际合作能够联合联合各国公安和公共卫生等多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并监测相关项目工作;强化事故发生后的服务以及数据收集工作,有利于完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这样的国际合作中,无疑中国会是受益国。
(4)/JH强安全教育。交通违章情况严重与群众交通法规观念淡薄密不可分,不论城市街道还是乡村公路上,许多交通参与者没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从美国、英国对违法者的处罚来看,他们很注重对驾驶员的教育,除罚款以外,还需参加教育学校的再学习,规范驾驶员的态度和行为。一方面可通过驾校或成立专门的教育学校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加强对行人、乘客的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道路安全执法的覆盖面再广,违规行为也永远无法靠执法一己之力扭转道路死亡和伤害的数量。要让事故率这些数字出现实质性变化,必须让人们从根本上转变自己的态度。
(5)完善政策制定过程。新交规施行之后,由于“闯黄灯记6分”等条例引起巨大的社会争论,公安部门在短短~周内连续做出了两次说明和调整,最终声明“闯黄灯暂不处罚,以教育警示为主”,而在国外如俄罗斯、美国等国都对闯黄灯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这一“黄灯风波确实让人质疑该法规的严肃性。由此看出,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仍需完善。首先在决策科学的基础上应鼓励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政策提出后要有科学依据的支撑,避免在闯黄灯问题上被质疑违反物理定律此类事情的发生:加强对政策结果的预判和监测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意料之外的后果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