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 随着大、 中城市的二手房成交量大量增多, 已超过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量 , 房产经纪与国土工作人 员接触频繁, 导致房产经纪与国土部门人员相互勾结的行为日益增多, 近3 年以来, 我院每年都查处过国土部门人员的职务犯罪。 本文从番禺区检察院2013 年查处的国土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发生的原因分析入手, 探讨预防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贪腐的途径和方法 , 有助于预防国土领域职务犯 罪, 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
关键词 温水煮蛙 集体腐败 房产经纪
2013 年, 番 禺区院反贪局在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立案查办了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的职务犯罪案件 l2 件 l2 人, 有力打击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查 , 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 中心多名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 在各案审查购房资料、 审查图纸、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环节中,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多次收受多名房产经纪的贿赂。在办案中发现. 国土交易登记领域存在廉政高危漏洞 ,极易引发贪腐行为, 应当予以重视。
一、 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 中心工作人员贪腐 主要特点
(一)‘ 愠水煮蛙” 的贪腐效应
“ 温水煮蛙” 的故事告知我们从量变到质变的原理, 在温度变化明显的情况下, 青蛙可以迅速跳出, 而 当水温变化很微小的时候, 青蛙就难于察觉, 而失去逃生的机会。 故事很简单, 寓意却显示番 禺区国土 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 中心工作人员贪腐的一大特点: 在腐败的温水锅 中, 刚开始拿着几十元到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金额, 他们对 自己的贪腐行为无动于衷, 以为拿的都是小数 目, 不会上升到违法犯罪。在腐败的温水锅里待久了, 更让其思想麻痹, 逐渐 自满于这种“ 额外福利” , 完全意识不到隐患的存在, 当量变发生质变时, 已失去了“ 逃生” 的能力。
(二 )房产 中介按一定比例行贿
在办案中发现, 这看似没有规律的行贿账 目中, 其实房产中介人是按照一定行业利润比例提成行贿给交易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的。例如: 通过备案审查假的补缴社保证明, 帮助外地者购房是 5000 元; 通过备案审查假的婚姻证 明帮助不符合限购条件的人购房是 2000 元 ;通过备案审查假的完税证明帮助购房是3000 元至 4000 元: 加快购房办证速度是 50 元至 1000 元不等。
(三 )作案方式清楚直接
与现代行受贿方式比较隐蔽不同, 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 中心窝串案有着清楚直接的作案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由于行贿的次数较多, 金额不大 , 受贿人也众多, 房产中介人不方便多次当面现金支付行贿款, 也只有采取 “ 电子红包”方式, 既方便了行贿方根据每次房产交易的内容不同, 按照一定比例及时支付给受贿方, 也方便受贿方事后核对每一宗交易后的“ 额外福利” 的金额, 以免大家产生分歧。
(四 )作案时间长、 次数多
连续作案时间长、 作案次数多是基层国土局贪腐的又一显著特点, 根据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落网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分析, 他们的作案金额并不大, 少则几十元,多则上万元, 但作案时间大多持续在 5 年以上, 作案次数均在几十次以上, 多的达到几百次。 例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凌某某共连续 7 年收受贿赂次数 103 次、冯某某连续 4 年共收受贿赂次数 121 次、 杨某某连续 5 年(至离职前)共收受贿赂次数多达 700 多次 。
(五 )集体腐败效应明显
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内部工作人员对大家收取“ 额外福利” 这事情互相知情, 心照不宣, 有的甚至相互勾结, 如果不是本人直接收单的, 会委托收单人 (其他同事)帮助加快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 彼此之间形成了相互利用、 协作的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在他们的行业内部有“ 赚外快” 的说法, 从而形成了你“ 腐” 我“ 腐” 大家“ 腐” 的集体腐败效应。
(六 )以合同工为主要犯罪对象
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除了正、 副职是公务员和个别部门负责人是事业编制人员以外 , 大多数都是合同制员工。 这样一个以合同制员工为主的群体,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 经常与利益市场上的房产中介接触, 如果疏于律 己, 价值追求发生偏差,败倒在房产中介的糖衣炮弹下成为迟早必然的事情。 事实证明, 房产中介 已经渗透在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 中心这个部门的每一名工作人员, 包括 已经离职的员工, 这些人大多前仆后继地倒在了糖衣炮弹下, 他们还欣喜着这比正常收入更可观的“ 赚外快” , 完全没有意识到 自己已经中了别人的糖衣炮弹 了。
(七 )因利渎职 , 单人备案审查形同虚设
由于在岗位设置上是单人审核房产过户资料, 难以形成相互监督的作用, 反倒成为某些人因利渎职的工具。 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辛某在二手房过户登记资料备案审查中, 不抵房产经纪的利诱, 违反规定处理公务, 只手遮天 , 多次审核通过假的补缴社保证明、 假的婚姻证明、 假的完税证明的备案审查, 使得房产过户备案审查这一把关形同虚设。
二、 国土部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建议
(一)加强行政监管, 形成监管合力, 遏制房地产市场的乱象
现阶段, 在各大、 中城市的二手房成交量己超过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量 的时代, 房地产中介市场正踩着一个大发展时代, 对于这样一个朝阳行业, 为其健康发展, 除了要建立和健全相关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业行为以外, 还要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混乱现象, 然而就目前情况看, 各地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 由于涉及部门太多, 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导致从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大量个体经营户难以纳入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监管范围。 因此必须加强公安、 工商、 房管等部门联合执法, 解决多头管理难 以拧成一股力的困境, 肃清行业中存在的无资质经营、 超范围经营、 执行行为不规范等乱象, 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性、 法治性、 有序性发展。
(二)建立和健全房地产行业协会 , 加强房地产经纪的职业监督
当前, 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基本形成一个从业人员注册管理方式为依托、 行业诚信体系为内核和行业职业规则建立为依据的行业 自律机制 。 但是就目前来说 , 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房地产行业协会无力担起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工作, 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建立行业协会 , 所以必须建立和健全房地产行业协会, 通过行业协会监督房地产经纪的职业资格和年度审查职业资格任务, 在每年的年度审查中, 必须检查房产经纪是否完成继续教育课程, 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 吊销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 并在行业网站上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 劳动合 同制度 、 备案信息、 从业保证金制度 、 经纪人签名责任制度等予以公示, 让其不得再在房地产经纪行业立足。
(三)国土部门探索和创新服务制度, 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国土部门一方面抓好国土房管从业人员 自身法律、 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使之依法、 守法、 诚信服务 。 在重点岗位推行双人岗位负责制, 也就是说, 针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备案审查资料岗位 ,审核图纸等岗位实行双人签名负责制, 有效地遏制“ 一手遮天, 瞒天过海” 的现象; 另一方面可推行办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举报违规违法行为, 一经查实予以举报人奖励 。同时, 不断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能特点相适应的奖惩机制, 不断激发工作人员, 尤其是合同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大幅提升单位工作效率, 最终实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
(四)强化内部监督, 积极廉政教育, 肃清房管部门贪腐风气
国土部门作为民生工程的核心部门, 又是窗口部 门, 不断加强部 门内部监管力度 , 有助于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国土部门纪检监察部 门应充分运用内部监督、 党的监督、 群众监督、 司法监督、 新闻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综合运用党纪、 政纪、 法纪的手段,坚持 以“ 反面” 教材为警示 充分发挥法律、 纪律的震慑功能和约束作用, 对违法乱纪者严惩不怠; 要及时把握二手房按揭权属交易等容易出现猫腻的房产权属交易环节, 及时掌握房产工作者思想状况和反腐倡廉的实际情况, 对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思想苗头的房管部门人员要及时打招呼, 进行诫免谈话 , 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