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程具有很强的时代性特征,需要站在“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新型人才和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储备”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目前我国高校军事课程建设现状。在美国重返亚太,对中国进行战略围堵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军事课课程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在依据《大纲》进行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特色化建设,既是课程建设内在规律的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召唤。课程的特色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作者结合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军事课程特色化建设的初步方向:首先,各高校要根据其专业设置明确本校军事课程具体的培养目标,即部队建设和未来作战需要的各类预备役人才,其次要确立必修课+选修课+第二课堂(讲座)“三位一体”的课程结构,基础模块+拓展模块+区域化特色模块有机结合的教学内容体系;师资队伍要坚持走军地结合、专兼结合、校际联合的发展路子,高校军事课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社会的国防教育。
关键词:高等学校;军事课; 特色化;研究
在高等学校开展军事课教育教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近年来,各级各类高等学校日益重视军事课课程建设,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军事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进以及教学实施条件的保障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军事课日益成为当代大学生普遍喜爱的基础课程之一,在增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普通高等学校的军事课程涉及到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众多学科方面的知识,集实践与理论于一体,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综合性特征。站在“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新型人才和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储备”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高等学校的军事课建设,也着实存在许多急需深化解决的问题。在全面落实《大纲》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的发展以及各高等学校的客观实际,全面推进课程的特色化建设,理应成为当下各高等学校深化军事课课程建设的主要方向和突破口。
1 特色化是课程建设向深层次发展的必然趋势
1.1 特色化是课程建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对学生进行军事教育和训练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时期,就对学生进行射箭和驾驭战车的训练;春秋战国时期,百家论兵,演武为上,对学生进行尚武精神的教育成为诸侯各国普遍的做法;从北宋开始正式设立武学制度,并一直沿袭到明清时期。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学生的军训工作,有过很多重要的论述,特别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中期,为了应对苏联可能对我国发动的一场全面战争,加强战备工作成为当时的紧迫任务,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学生的军训工作也发展到一个很高的水准。进入到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大学生军训工作历经曲折,面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围绕地方高校大学生要不要军训、如何军训等问题,从教育行政部门到普通教师、学生家长等曾经有过激烈的讨论和争论,1985年以后大学生的军训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纵观其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1.1 探索性试点阶段(1985年-2001年)。1985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学生军训)的有关规定,我国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学生军训试点工作。经过军、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学生军训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学生军训办法。为在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1.2 普及化推广阶段(2001年-2011年)。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师资配备以及军训工作的保障,从而为全面推广大学生军训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指导。2002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又联合制订并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基本依据。高等学校的军事课从此进入人才培养课程目录体系,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开展军训的高校多数将学生军训作为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纳入学籍管理,计入学生学分,按照课程建设的要求,实行较规范的管理。”[1]
1.1.3 特色化创新阶段(2007年以后)。全国高校强势推进军事课程实施以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先后四次对《大纲》进行修订,在课程目标、课程定位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2007年新修订的《大纲》,除了对高等学校开设军事课的学时、学分等作出刚性规定外,还明确提出各高等学校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应积极开设与军事课相关的选修课,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对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从而,使高等学校的军事课建设进入以《大纲》为基础、以特色求发展的新阶段。
1.2 特色化建设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必然路径
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确定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整合教学资源的逻辑基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有人认为:军训是为了优化高校的学风、校风,增强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也有人认为,军训是为了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爱军尚武意识,培养爱国主义精神;还有人认为:军训是为了磨练学生的意志,锻炼学生的体魄。”[2]这些说法都没有错,但从课程教育教学目标的角度来看显然是不全面、不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非军事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因此,学生军训是“履行国防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每个大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大纲》中关于课程目标也明确指出,通过军事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储备合格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在新《兵役法》中,关于高校学生军训,还有“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的条文规定,与《兵役法》相应的《预备役军官法》也明确规定了军训在“育人”功能以外,还有“练兵”的功能,但从目前学生军训的实践来看,高等学校的学生军训既没有被纳入国家和军队预备役训练的管理体系,同时也远未实现“培养合格兵员和预备役初级军官”的课程教育教学目标。
美国的“后训团”是是专门为大学生军训而设立的组织,它将全美500余所高校中的学生进行集中军训,并明确规定大学生通过军训要达到少尉军官的任职要求,这就是美国大学生军训的基本标准[3]。因此,我国高等学校的军事课建设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一线的教学人员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在美国重返亚太,对我国国进行战略围堵的新形势下,高等学校要真正完成“培养高素质的后备兵员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院校自身特长和优势,在特色化建设上下功夫。
2 特色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高校军事课程特色化建设,涉及到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队伍、教学保障等方方面面,各高等学校应该根据其所处地区的地理位置、驻军条件、自身专业设置等情况,在抓好依据《大纲》实施规范化教学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展特色化军事教育,稳步推进课程建设。
2.1 课程培养目标的专业化确定
《大纲》中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的教学目标已表述得十分清楚,那就是要通过军事课教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储备合格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这句话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所有接受过军事课教学(训练)的大学生,都应成为合格的预备役士兵,二是要有一定数量的优秀大学生,在系统接受军事课程教育以后,要达到预备役军官的的基本知识、技能和素质标准。《大纲》是指导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军事课程建设的依据,因此其对于课程目标的表述比较笼统,各高等学校根据周边驻军的情况和自身的专业,要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的特色化方向,如医学专业的高校,可侧重培养战地卫勤保障预备人员;机械工程专业的高校,根据驻军条件,可以倾向于培养陆军相关兵种的技术维修人员;以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文课专业为主的高校,可以培养军用物资运输预备役人员等等。因此,不同类型的预备役士兵或预备役初级军官,应该成为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军事课特色化培养目标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的确立,进一步明确了课程建设的方向,必将引领课程建设走向一个全新的阶段。
2.2 课程结构(教学内容)的选择性设置
2007《大纲》中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军事课的课程性质为公共必修课,但在后面的课程要求中,又强调在完成规定的学时外,还要开设军事选修课和举办讲座。这看起来前后有点矛盾,在理解上我们可以认为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这两门课程是公共必修课程,而普通高等学校的军事课程不能简单理解为“公共必修课”,应该是“三位一体”的课程结构:公共必修课(军训+军事理论)+选修课+第二课堂(讲座)。公共必修课主要是打牢军人素质基础,实现培养合格预备兵员的任务,选修课和讲座主要是为了对部分优秀的预备兵员进行继续教育,继而实现预备役初级军官的培养标准。近年来,我们学校在大一年级成功进行必修课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在大二、大三年级还开设了《军事辩证法》和《中国军事地理》两门选修课,开发的讲座模块有:伊朗核危机背后大国的博弈、朝核危机与东北亚安全、当代中国海权等等。公共选修课和各种讲座的开设,基本实现了大学四年军事课教学“不断线”,对于提高大学生的军事知识、军事技能以及认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教学内容的选择,《大纲》中也做出了刚性的规定,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分别各设置五大课程教学内容,看起来似乎是不能多也不能少,但在《大纲》最后的附则中又指出“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对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正是这一句话,使我们针对教学内容的特色化设置成为可能。我们认为,与课程结构相一致,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的课程内容也应该是“三位一体”的完整体系:按《大纲》确立的基础训练模块+依据热点选定的拓展模块+区域化特色模块。其中,“基础训练模块”是对全国高等学校军事课课程内容的带有普遍性的基本要求,“拓展模块”是军事教学时代化特征的要求。区域化特色模块主要是考虑本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历史人物或事件,体现国防教育的区域文化特色。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近年来我们军训设置了理论教学模块和实训模块。实训模块包括:队列训练、轻武器瞄准(射击)、核生化武器防护、堆置简易战术沙盘、单兵战术、紧急疏散演练、综合拉练、军体拳等八个模块;军训理论教学包括:三大条令教育、军事地形学知识辅导、野外行军常识等三个模块。白天实训,晚上理论辅导,同步进行。军事理论基础教学内容设置时,我们把大纲中规定的五大部分,分解成十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教学单元。包括:军事科学概述、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论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国防法规及国防动员、中国武装力量建设、国际战略格局、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军用航天技术、精确制导技术、核生化武器技术、信息化战争。军事理论拓展模块,我们在讲解完世界战略格局内容以后,专门安排了“金融危机与世界战略格局”讨论课,老师引导,以学生为主展开讨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对军事理论区域化特色模块的设置也进行了尝试。我们学校地处福建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为此我们专门设置了“郑和下西洋与当代中国海权”一堂课,教学中受到学生们的普遍关注和热烈欢迎。我们中华民族地域广大、历史悠久,各地都曾有过许多的民族英雄和感人事迹,将其有机地融合到军事课课程教学之中,是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2.3 师资队伍的开放式构建
军事课教学的组织实施较之一般的传统课程有许多新的特点,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实践性强、安全隐患大,军事理论课和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联系紧密,要求教师知识渊博、阅历深厚。如何建立一支数量够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曾一度成为制约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程发展的瓶颈。《大纲》中提出“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内,按照军事课程教学任务配备相应数量的合格军事教师,”这一要求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有很多专家学者撰文对此进行过较为广泛的探讨,目前已形成许多研究成果。
军事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应该有别于其它课程,建立自己的特色。一是坚持开放办学,军地结合。军队是实施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等学校军事课最直接、最重要的师资来源。由于军队长期处在军事斗争准备的最前沿,因此,“现役军官特别是军事院校的专家教授对于军事问题的研究更富有前瞻性、实时性和针对性,有条件的高校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一教学资源,聘任一定数量的军队人员担任军事课的客座教授[4]。” 二是活化用人机制,专兼结合。专门从事军事技能训练的老师,如果编制人数太多,军训结束以后就会闲置在那无事可做,造成人才浪费,因此,完全可以聘请武装部行政人员、体育教师甚至没有教师资质的“优秀保安”(退伍军人)人员,担任军训的教练员。军事理论课的个别章节也可以聘请从事社科教学的人员来担任主讲。三是坚持校际联合,资源共享。目前,高校与高校之间军事课课程建设大都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彼此缺少必要的沟通和联系,更谈不上取长补短、相互支援。对于开发出来的一些比较成熟的公选课或讲座,完全可以在周边的高校巡回讲授,这样既可以锻炼队伍,又可以活化课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面向未来,“反哺”社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全民国防教育的整体水平,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战略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11年4月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的意见》,反映了新形势下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战略意义和强势推进全民国防教育水平的意志和决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师有自己的责任,过去我们高校开设军事课,军队主动提供帮助,地方武装部门在军训器材等方面给予保障,各级政府在财政上予以支持,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高校军事课教师队伍已初具规模,足以应对自身课程教学的需要,“走出去”支持全社会国防教育成为可能和必要的选择。各市(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应对此加强组织领导,建议以高校军事课教师为主,组建市区“国防教育讲师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2.4 组训(施训)方式的多样化选择
谈到军事,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军队;谈到课程,人们又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军事课程的组织与实施,既要尊重课程教学的一般规律,实施课程化管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军事人才成长的特点,坚持多样化灵活组织实施课程教学。一是军事技能训练尽可能实现基地化。基地集训,是指学校利用精简调整后的部队空置营房设施、停办或合办后学校营院及新建的学生军训基地,由部队负责承训。这种军训形式,使学生真正能体验部队生活,“能够对学生军训质量的保证提供必要的统一和规范”[6]。没有条件的高校在校园内军训时也要尽可能地模拟军营环境,坚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二是军事技能训练要实行阶段性考核、总体性评价。科学的评价对于激发学生参训热情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军训科目多,因此应利用科目会操的形式组织逐项考核,实时公布,最后根据科目权重和军训期间的其他表现赋予成绩和学分;三是坚持教官帮训和学生自训相结合。选拔培养学生模拟排长,排面学生“小教练员”。四是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方法要因内容而异,克服程式化倾向,灵活使用讲授式、问题讨论式、目标导向式教学方法。有条件的高校应该加快军事课专业教室建设。
3 军事课特色化建设中需要正确把握的几个问题
特色化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创新过程,是课程校本特色的重要体现。加强高校军事课程的特色化建设,既要考虑课程本身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同时又要考虑外部因素对课程建设的影响。
3.1 规范化建设是基础
《大纲》是全国高等学校组织实施军事课教学的基本依据,军事课课程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依据《大纲》进行规范化教学,这是军事课课程建设无法逾越的阶段,是课程建设的基石。目前全国各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的水平参差不齐,从总体上来看,国家重点高校普遍好于一般高校,本科院校好于专科院校,公立学校好于民办高校。有些学校至今还没有军事课专职教师,没有把军事课列入正课教学,上级检查验收时,以假教学计划蒙混过关。因此,军事课的特色化建设要根据每个高校的具体情况,不能搞“一刀切”,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3.2 立足校情寻特色是关键
为适应社会分工的需要,目前高等教育的专业区分越来越细,因此,只有突出高等教育不同专业的军事需求,才能真正解决高等教育各专业与军事所需相关专业的衔接。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各类人才,后备力量建设需要储备各类人才,这种需求必然要体现到各类高等学校的军事课课程建设上来,因此,突出军事教学的专业性,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特长,是满足军事需求的可靠基础。上级有关兵役机关,要充分考虑不同高校的专业设置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军事课程的具体培养目标方向。
3.3政策导向是根本
《大纲》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具有重要影响,政策具有导向作用、规范作用和激励作用。就目前军事课程建设的政策设计,我们建议:一是省教育厅要继续坚持高校军事课程建设的检查考核工作,在评估的指标体系中,要增加课程特色化建设的权重,要把培养目标(预备役士兵+部分预备役初级军官)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课程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二是兵役主管机关要将高校的军事课程教学真正当成学生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实时进行兵役登记(高校要将学生的军训情况存入个人档案),同时对各相关高校不同专业培养预备役人才的情况进行规划指导。三是驻地部队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摩实装训练或综合演练,为高校优秀的预备役人才提供岗位实习(见习)机会,相关部门要在学生毕业之前组织考核,合格的学生应及时任命担任预备役的相关职务。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国学生军训工作的检查通报[R],2004(9).
[2]程森成.高校学生军训模式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19-20.
[3]范玉芬.美国陆军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发展动向[J] .海军院校教育,2004,14(3).
[4]傅乐平.高校军事理论教师素质探析[D].长沙:中南大学,2006.
[5]邱兵.基地化训练是学生军训的发展方向[J] .学生军训研讨,海潮出版社,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