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见诸媒体和发生身边的学校安全问题屡见不鲜,不能不让我们基于这些安全问题引发一些思考。社会卜突发的各种不安全事件,校同内外发生的偶然的、人为的各种不安全事件,让校同安全问题成为教育最敏感的一根神经。独生子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与珍惜,让孩子绝对是“伤不起”!可是校同真的是高危场所,人群聚集,“人口密度大”,更何况这些年发展了一些超大学校。还有,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特殊性让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加了新的课题和难度。而这也只是列举了校内的几个因素,来自校外的更多不可控的因素还很多。
最麻烦的是,在走向法治社会的道路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的方式和能力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特别是在启蒙阶段、初始阶段,人们似乎建立了法律观念,也知道要依法维权,但是懂多少法,怎么维权却是多数人的盲区。特别是事到临头,在身体、精神、生命或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无法弥补、挽回的候,冲动代替了理智,法律早抛到脑后,采取的方式更多是报复、破坏,或者是无理要求的天价补偿。总之,稍有风吹草动,学校就成了“无限”责任公司,成了待宰的羔羊。
在此背景下,学校的身份的确很微妙。当人们争着把孩子送到这所学校的时候,家长挤破了头,学校成了众人仰望的神坛;当校同里现了不安全事故的时候,家长恨不得把学校砸个稀巴烂。学校是强者还是弱者?事实是,无论现任何校同安全事故的时候,无论学校应负多大的责任,校冈都成为无助的弱者。因此,迫于一种忧虑、担心、压力,学校因为安全问题不得不“曲线救国”,有一些想要开展的教育活动可能就减化或者取消了。这是教育的损失,重要的是这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损失。
可是,认真思考一下,对于学校来说,这是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尽管存在,但无论从哪个角度,这些问题都不应该阻碍教育自身寻求和遵循规律而成长、发展的进程。相反,这些不利因素、阻碍因素,恰恰应该成为促进教育自身完善的契机和动力。任何事物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种种阻力和障碍,冲破阻碍的过程才是发展的过程。一叶障目、畏缩不前,只能倒退。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有明确法律意识,要有能力依法办学、依法执教。这既时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教育者自身完善素质的需要。知法、懂法,依法行事,不但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学生、保护学校,也就是保护教育运行体系的顺畅与完善。这是一个刚性条件,也是考验办学者政策素养的一个原则条件。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教育管理者要带着一种责任和信念去完善安伞管理制度,仔细研究师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以敬畏生命的态度、悲天悯人的情怀、高度的人文关怀建切实可行的、可操作的安全制度体系,而且在每天的生活过程中去执行、落实、修正,使其趋于科学、合理、适用,一旦危险来临,这些制度可以帮助师生躲避灾难或减轻伤害,至少,人力已尽,即使结果出人意料,但是没有遗憾。当然,也只有这样,才能从容面对来自家长、恶意媒体和社会的重重压力。
从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办学。现实情况是,因为怕有安全责任事故,有些学校,春游不游了,劳动取消了,实践活动,校内的还能做,校外的,免了吧。说到底,学校管理水平高低主要是看办学是否遵循了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懂得并尊重规律,事半功倍,否则,事倍功半。规律是已经写在书的,简约而概括,充满着哲学美。但运用规律做事的过程,却不像书本卜写得那么简单。什么叫“理论联系实际”?什么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运用规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因为怕有麻烦,所以躲着矛盾走、绕着规律做事,这样,小的麻烦町能是避免了,而大的问题却现了,用“抽条”了的教育过程去培养“学生健伞的人格”、去进行“素质教育”,怕是行不通吧......
遇事依法维权。人力已尽,因为不可控原因,真的出现校同安全问题,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低概率事件永远存在。发生了,怎么办?依法维权。教育有尊严,不只是因为学校是文化场所,是育人圣地,更重要的是,教育要从方方面面让自己强大起来,内涵发展,依法办学。同样,校同也不容欺凌和践踏。只要做事规范、周密,就有地方讲理。学校既不逞强立棍,但也绝不软弱可欺!之所以有些事件中学校没有底气,不敢见光,要么是因为自己心虚,知道平时工作不周延,有漏洞,积压很久而熟视无睹,终于有一天了事,要么是因为在办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地方不能摆到桌面上说,所以,不得不蜷着舌头说话,低声下气地吃了哑巴亏。
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一份社会责任。学校是传播文明的场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一环。法治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该处处以自己的行动为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做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