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声乐课程设置
普通高校在设置声乐选修课程时,首先应当将其和社会声乐文化有机结合,以满足改革开放我国文化发展的需求。另外,还应当依据学生本身的素质与嗓音条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声乐课程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适度的插入一些和社会文化相联系的教学内容,以便能够更好的实现高校声乐教学和社会的接轨,从而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此外,普通高校还应当在深刻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各个学生的不同需求,在声乐选修课教学当中增加一些具备较强时代性的内容,以便使学生通过声乐选修课的学习,来实现培养其自身声乐文化内涵,提高对声乐作品的理解与表现能力。
(四)优化教学评价方式
普通高校声乐选修课的教学评价应该更多的注意学生的价值观与情感态度,把学生对声乐的情感反应、兴趣爱好以及参与艺术实践的态度与合作愿望等方面都纳入到教学评价中,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声乐选修课教师应当摒弃以往传统的单一评价方式与一次性定结论评价方式,应当适度的在教学活动中引入评价活动,以实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他人评价与自我评价等方式的有机结合,实现教学评价方式的创新与发展。在普通高校声乐选修课教学中,有多种评价方式,例如:课堂式评价方式,不管是在声乐演唱技巧教学课堂中,亦或者是在声乐艺术鉴赏课堂上,教师都应当将学生的各种表现都记录起来,例如出勤状况、听课状况、小组讨论状况、回答问题上、演唱表现方面以及技巧掌握程度等,以作为教学评价中的一个部分。此外,课堂式教学评价还可以采取教师互评、教师与学生互评以及学生彼此之间互评与自评等形式展开有效评价,通过这种形式的评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以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终实现教学效率与质量在普通高校声乐选修课教学过程中,要想培养出满足现今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声乐人才,就必须对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进行转变,构建开放化的声乐教学模式,以便使学生能够依据其自身的需求选择选修课程,且还能够去其他声乐教师的课堂上听课,以最大限度的唤起学生学习声乐课程的主动性。
首先,充分联系声乐教学实践,使学生了解社会。声乐教学的目标并非只是对学生的演唱能力进行培养,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舞台实践表演经验,所以,教师在开展声乐教学时,应当多组织一些社会艺术实践,以促使学生能够在各种艺术实践中得到不同的演唱体验,且在这一过程中增加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其次,构建实践教学平台,不断激励学生进行各种社会音乐文化活动。普通高校在对学生进行声乐教学的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创造条件与机会,使其能够开展多种多样的声乐实践活动,例如声乐比赛、音乐会,亦或者是组织学生到社区、敬老院等地进行表演,从而促使学生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实现综合素质的有效提升。
三、结束语
综上,普通高校实现声乐选修课教学改革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它必须经过一段较为漫长且曲折的深化发展过程。这就要求普通高校声乐教育工作人员应当积极转变自身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思维,优化教学手段与教学模式,以便能够更好的适应将来普通高校声乐选修课教学的发展,更好的为培养大学生的审美意识与创新精神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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