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句俗语“祖坟冒青烟”。其内涵是指,生活于现世的人将家庭的兴衰荣辱归因于祖先的庇佑。为了更好地使生活于现实世界的人最大化地得到祖先的庇佑,首先要达到对祖先的“孝”。如何实现对生活于“阴界”祖先的“孝”?最好的选择是对祖先的“供奉”。通过借用某种供品(如纸钱、水果、香、蜡烛等)达到与祖先的沟通。在出现生育问题的家庭中,他们希望通过对祖先的“谄媚”获得生育问题的解决,即未得到“种”的家庭希望祖先保佑得到“种”,以延续家族的谱系。同时,在拥有血缘延续的家庭中,他们依然将“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光耀门楣”等希望寄托于祖先身上,即得到“种”的家庭希望祖先保佑使“种”得到“优化”。而祖先的庇护常常通过一种外界“话语权”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外界“话语权”的具体化表征就是当后世对祖先供奉的“虔诚度”等于或高于生活于“阴间”祖先的“满意度”时,其家族的祖坟就会有“青烟”的出现。
过去,村民习惯于将“青烟”作为生活于“阴间”祖先对现世后代的一种“回馈”。即使是对科学有了一定的认知之后,仍然有人不时说出类似于这样的“民间俗语”,以表达自己对“他人或家族”的一种夸奖。生活于共同村落或者社区的人,享有相同的外界资源,却出现各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果,他们必然会在心理上产生极大的“失落感”,这种“失落感”可进一步引申为“羡慕”、“嫉妒”的心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生殖技术的发展,面对“不育”等问题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采用先进的医疗技术取代过去祈求神灵庇佑等办法以期望得到延续家族香火的“种”。选择高级知识分子的“种”则更多地是社会部分群体希望在家族香火延续的基础上,能够达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光耀门楣”等社会目的。实际上,这反映的是“祖坟冒青烟”等民间观念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转移”。
一、辟谣与科学:“知识文化遗传”的否定
部分群体青睐于高级知识分子出售或捐献的“种”,一方面,认可了“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观点,并以社会个体文化水平的高低将不同群体的人的“种”进行了分类,无形之中产生了“隐性”社会阶级;另一方面,盲目地认为或者相信文化知识能够通过社会个体的精子这个“种”得到遗传,以利于下一代的“优化”。在葫芦岛晚报的“售精广告”中,“种”的主人尤为强调其学历、外貌等特征。从遗传学的角度分析,遗传是生物个体亲子之间通过肉眼或借助各种技术措施所能识别的一切表形特征的相似性,是在生物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或现象是亲代将遗传物质传递给子代并表现其功能的反映。也就是说,亲代的身高、脸型、单双眼皮等表形特征能够遗传给子代已经得到了科学的验证。
社会群体中高学历者的高学历的形成是一个“量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个物理的过程,也就是将我们所学习的知识作为一种信号,激发大脑中某些细胞的活性,外化地表现为一个人考虑或做某些事情的时候显得更加智慧,但这一过程并没有改变遗传的载体DNA,这样我们便可以知道知识的架构和积累无法影响其个体的DNA,而DNA也不会对其个体的学习产生限制。总之,科学实验和社会实例表明,高级知识分子的文化知识并不能通过“种”遗传给子代。但我们承认亲代所拥有的高智商可以作为一种可遗传因子遗传给子代,因为高智商作为一种大脑的构成是由DNA控制的。而智商并不等于文化知识水平,所以社会中的部分个体应站在科学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一问题。
二、反思
人类的新陈代谢过程中,持续性是主要的方面,历时性的继续或继承是重要的方面。“继”不仅是新陈代谢的关键,也是维持文化和社会存在的主要环节o[3159社会大众对高级知识分子“种”的青睐,无外乎是希望在完成家族谱系的纵向延续基础上,通过对“种”的选择而实现家族利益的最大化。虽然在情感上我们能够理解他们此种行为背后隐含的文化内涵,但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孕育生命个体的“种”与其所具备的知识、文化、身世等因素无关。所以,不应该依据“种”的主人的文化程度来对“种”进行等级划分,产生“隐性”社会阶级。这就要求相关当事人在对待、处理此种社会问题时,不要带着一种“有色”眼镜去寻找所谓“优质”的“种”。应坚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为社会中部分不法出售“精子”的组织或个人买单,更不可助长有违中国传统基本伦理道德的不良社会风气。同时,应该加大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当事人应在选择“试管婴儿”、“代孕母亲”、“代孕夫”的过程中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尊重每一个生命的个体,呼吁社会建立生命伦理价值体系。此外,“在社会人类学这一学科看来,所有的系谱和亲子关系的建构都是文化的。”[3]24由于新的生殖技术的发展,依靠“种”的选择而形成的“社会父亲”关系将不同于“亲生父亲”关系,在新时代、新环境下如何进一步区分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亦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