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非常多,尤其是实证方向上的建模研究在西方会计学的领域中,一向来是个焦点,本研究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角度出发,以文献研究的归纳和分析作为研究方法,对于国内外信息披露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希望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方案提供一点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综述
中国于2006年也出台了相关的强制性披露规则,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证券市场,会计监督市场发展的重要性,本研究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角度上进行了纵向挖掘,采用了博弈论的研究视角,对于国内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情况进行归纳。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国外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
l、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提供信息是否自愿的研究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第一个研究视点就是对于信息提供是否是自愿进行了研究,这类研究在整个研究领域都是非常多见的,比较早的研究是JensenMichaelC、Rama(1976)进行检验分析,其样本是财富论坛上的1()0家公司的年报,通过对于这些年报的分析,发现这些公司中有80家对于提供了内部控制管理报告,但是也同样发现,这些公司中无一例外的都有隐瞒的情况发生,或者说是会计盈余问题的存在。Williamson,0(1996)对于样本公司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有四分之一的样本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报告,有些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问题,提供报告就很积极,这其实体现了小公司的内控和财务报告中的信息隐瞒之间的相关性是存在的,Hermanson(2006)调查了各种不同公司的财务报表,并且以这些报表的使用公司作为调查对象,调查结果发现信息披露措施促进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建设,健全了公司在决策方面和财务方面的一些制度建设,但是研究显示,自愿披露在决策方面具有更加突出的作用。
2、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成本的研究
Bupa(2004)研究了美国2002年7月通过并颁布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SOX法案)后,认为这个法案对于美国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杜绝或是减少,有着很好的监督和抑制作用,但是相对来说,这个法案所起到的作用成本较高。
J.Efrim.Boritz与PingZhang(2006)将博弈模型运用到了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决策上,将内控报告和公司管理层的薪水之间形成了模型,并且进行了研究计算,结论得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成本中对于成本效益有一定的疑虑。
Maria等(2006)他们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缺陷,则其信息披露方面的成本比内部控制上没有缺陷的公司来得更高。
3、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陷的研究
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所存在的缺陷,研究出现较晚,但是比较丰富,国外很多专家对次的研究大多采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以及数理统计的方法来进行,关于信息披露的缺陷问题,向来研究较多,而且发现的结论一致指向了内部控制报告对于投资者的影响很大,至少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于财务报表可靠性的理解,以及对于内部控制的效果的理解,但是一旦内部控制的报告是公司自己给出的,则对投资者的影响不大。
(二)国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
我国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开展较晚,而且研究成也没有国外那么丰富,其研究真正开始的标志是2006年国家出台的两部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法规,揭开了研究学者们对于j: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进入新的视野,我们纵观国内学者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可以将研究成果三部分,一是国外成果的引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研究,二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不足,三是对于不足的改进对策。
1、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国外成果的引入与研讨状况在所有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对于国外成果的弓1人与研讨状况还是较多的,比如陈敏、邵志高借鉴美同的类似研究,也采用实证方法,通过盈余质量和企业内控之间的关系的调查,研究者认为内部实质性缺陷是存在的,并且与企业现金流的盈余有相关性;李明辉、何海分析了美国SOX法案404条款,深入研究_『企业内控有效性的原则,并且在美国SEC提案和AICPA征求意见稿的研究基础上,对于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内控机制的影响进行了评价,建立起了标准内容和整体体系。陈关亭、张少华采用问卷调查和分析论证的方式,对于我国血该对此立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且对于上市公司内控指引和建议的规定进行了首次的提出;周勤业、王啸对于美国法案的有关规则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的内容,责任主体等进行了研究,对广义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予以规范和引导。
2、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与不足
我国强制性披露规则出台前,金融类上市公司之外的披露都是属于自愿性的,而且年报中的披露位置越大,则内容差异越大,而内部控制信息中的主观随意性就较大,但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形式化的问题共识已经达成,并且张立民、钱华将内部控制披露样本为框架,对于sT类型公司的内控报告进行了分析,并且认为监督部门应该对于内控报告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加强。
2006年中国版的SOX法案出台后,国内学者的研究框架大多是以《上交所内控指引》、《深交所内控指引》为主要研究蓝本,而非金融类的上市公司年报在研究和描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现状和改进意见方面,都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二、结束语
国内外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对有了一些成果,其中西方研究的较为深人,而我围的研究起步较晚。
国外学者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主要是从公司提供披露信息是不是自愿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成本,以及披露缺陷这方面的研究,而且起理论起点是会计博弈论和会计利益相关性理论,由于理沧基础较为深厚,所以研究的方向较为丰富,而且研究成果多元化,对于实践来说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
国内学者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主要的起点还是国外此类研究成果,没有自己特色的理论支持,所以在研究范式和成果方面,都要薄弱很多。而且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和对策的研究在表面化层面上较多,而且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核的研究南于视角的多样化,并未在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上达成共识。所以可以说其研究空白以及创新点还有许多,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