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武警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解决会计信息失真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基层报账员素质普遍不高、各方参与管理积极性不高、原始凭证信息容易失真、集中核算内容方法不规范、非预算收入难以监管等。笔者从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 激发参与各方积极性;加强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审查;进一步规范经费集中会计核算;加强非预算收入检查监督等五方面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并治疗”的对策.
关键词:集中核算;报账员;检查监督
(一)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报账员负责基层单位的报账工作、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会计信息的传递等工作,其业务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费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核算中心要加强对报账员的培训工作,进行经常性交流和沟通,如举行业务学习、培训班,到核算中心进行跟班学习,帮助报账员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及时告知新的财务管理政策,对单位报账员遇到的各种问题要认真出谋划策,帮助解决,进一步提高单位报账员的业务水平。要建立报账员信息反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报账员的交流会等,聆听报账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走访、沟通,探讨财务集中核算进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从而促进单位报账员的管理和建设。
(二)激发参与各方积极性。尽管支队经费核算中心运行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核算中心参与各方仍颇有微词,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针对这一情况,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支部,加强协调年,多做解释工作,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各方面的要求处理好,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配合支持、合力共促的局面。要让参与各方充分认识到,实行经费集中核算并没有改变单位的经济体制与经济地位,且会计原始资料来源未变,经费核算基础未变,资金使用权和财产所有权未变,单位负责人仍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如果经费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掺进了杂质,出现了问题,按照新《会计法》的规定,经费核算中心负责人,乃至负责核算的会计人员也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核算中心应加强与各核算单位的联系,掌握单位正常业务活动情况,参与核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听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基层单位和报账员积极性。
(三)加强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审查。要针对核算单位远离支队核算中心,建立严之又严的内部控制制度,要继续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发挥预算“总闸门”的作用,要增强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没有预算、超出预算或与预算项目不符的开支,一律不予审批、结算、报销,对经费支出采购环节要加强制约,比如对大的采购事项要严格实行集中采购,不适宜集中采购的也要坚持 2人以上共同办理,增强经费开支透明度;要把好钱物转换关,要坚持购物验收签名制度,有保管条件和保管制度的,还要完善出入库审批手续;实行原始凭证会审制度,对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经办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检查,作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对于个别金额较大且嫌疑明显又难以确定的发票,可以采取请示领导后先将发票预留,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报销,震慑和警示虚假发票的制假和持有者;加强对票据真实性审查,要配齐1-2名支队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对核算单位报销票据合法、真实和完整性的检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鼓励核算会计或审计人员定期到基层开展财务服务活动,改变基层单位到支队报账为核算中心每旬或每月到基层收账,并实地对票据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最大限度保证原始报销凭证真实性。推行财务开支公开制度,核算中心只能对下属单位的发票真伪、要素和报销程序进行审核,无法对其开支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对。要想堵塞这方面的漏洞,就得依靠广大官兵特别是经费支出单位的官兵进行监督。最好是各单位把不涉及机密的经费开支进行公布,提高经费开支的透明度。让本单位的每名官兵都成为经费管理的监督员,核算中心根据广大官兵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实现经费开支的实时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经费集中会计核算。要制定一个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经费核算办法,规范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核算,使经费集中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账簿设置、科目设置、记账方法、原始凭证的审核到记账凭证的填制、摘要填写都要按章行事,不搞擅自变更、灵活变通,从根本上克服科目设置不全、报销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要规范银行账户和库存现金管理,对于各单位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分配,对基层单位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防止核算中出现经费账上库存现金为负数的现象。要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要按项目核算,坚决杜绝与标准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对于各单位因上级专项经费未下达,动用单位历年预算、预算外经费或机动费解决项目经费需求的,在上级专项经费下达后,必须转回动用的单位历年预算、预算外经费或机动费。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不管任何理由均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专项资金的性质,应适当安排一定的业务管理经费,以便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非预算收入检查监督。要防止非预算收入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和“三乱”行为的发生,必须加强对基层所、站、队的非预算收入完整性、合规性的检查监督。因此,在日常财务核算工作中,经费核算中心不能单纯以单位报账员报多少收入就核算反映多少收入,必须注重及时对收入完整性、合规性的检查监督。要通过对基层所(站、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票据的检查,看是否存有乱收费、乱摊派、擅自购买、自印收据发票、使用非法票据的行为。要通过对基层所(站、队)所在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捐赠的慰问费、共建费、赞助费等的检查,如地方政府所给的慰问费是否被挪用,是否私存私放、设置“小金库”。要通过对基层所(站、队)的资产的检查,看有否存在个人长期占用单位国有资产,单位收入是否全部纳入结算办公室大账核算。要通过对部门单位的小作坊、招待所、对外门诊等通过创收活动取得的收入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看收入是否及时足额收取、账实是否相符;要通过对基层所、站、队所履行的职能检查,如行政罚没收入、缉毒罚没收入、边防检查收费等,看有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严禁隐瞒不报、不缴、直接坐收坐支或直接设置账外账;要通过对部门单位之间收费收据或结算票据的检查,看有否存在收入不入账行为;要通过对基层所(站、队)到结算办公室领取备用金和使用情况检查,看有否存在账外机动资金收入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检查监督的力度,使预算收入完整性、合规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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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J],管理学家,2009(12)
6.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J],甘肃农业,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