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掩埋焚烧方面的法律完善
现代生活方式制造的垃圾种类越来越多。在外国,“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能源”。因为技术和材料的问题,垃圾回收利用方式不同。对于不能回收的垃圾,大部分都需要掩埋焚烧。所以完善终端处理的垃圾掩埋焚烧法律十分必要。我们可以对哪些垃圾应该掩埋、哪些应该焚烧进行规范整治,借鉴国外的经验,实行拿来主义。
首先在针对哪类垃圾应该怎么样处理上,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经验。众所周知,德国在垃圾处理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对国内的垃圾处理应该有参考价值。对于垃圾填埋,欧盟以及德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例如欧盟的“填埋规章”和德国的“填埋条例”就严格规定了做填埋处理的垃圾中,可自然分解的有机物含量必须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事实上,根据德国相关填埋法律,不稳定的有机垃圾或者混合垃圾不允许填埋。我们可以对填埋垃圾范围进行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可以把国外垃圾掩埋焚烧厂的选址规范之类的条例引进到我国特定的地区。例如根据荷兰环境保护部2003年制定的旨源生产中的环保规定》,垃圾焚烧设施所生产的能源属于可再生能源,国家将为其提供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按焚烧设施生产效率有所差别,效率为22%的资助金额是O.14欧分/千瓦时,效率为30%或以上的资助金额是1.79欧分/千瓦时,这也是中国可以借鉴的奖励机制。
垃圾可以成为物质和能源的第二大来源,这离不开技术的提升。在“绿色中国梦”清洁能源的发展方式受到推崇的今天,国家应该鼓励焚烧技术的提高,颁发鼓励垃圾焚烧技术发展的行政规范,用先进技术最大可能地减少污染。
2.防止二次污染方面的法律完善
对垃圾进行焚烧掩埋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垃圾,维护城市环境。如果掩埋焚烧垃圾之后,还导致污染,那其目的根本就没有达到。针对防止垃圾处理之后的二次污染,国家也必须出台相关政策。焚烧技术的不成熟,会导致焚烧效率不高,导致大部分的垃圾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对一些不达标的焚烧厂,国家应予以规范。
可以针对垃圾焚烧厂达标与否设立等级,要焚烧此类垃圾,焚烧厂的硬件和软件就应该达到一定的级别。政府可以颁布有关划分垃圾焚烧的等级,让不达标的焚烧厂不能经营垃圾焚烧,有效地防治垃圾乱焚烧带来的污染。可以整合垃圾焚烧厂,把小规模的焚烧厂合并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垃圾处理厂。
3.垃圾焚烧掩埋产业问题
垃圾处理产业和谐稳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国家可以在税收政策中给予扶持,从事此方面业务的公司在缴纳税收方面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在垃圾处理厂承担焚烧掩埋垃圾责任的同时,给予部分的优惠,这样才能保证此行业的发展。企业发展了,技术就得到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也可以得到提高。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治理问题。